一、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宜宾建投集团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风险代理服务招选项目(第二次)。
1.2采购项目概况:宜宾建投天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回收应收账款,起诉了四川华健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健德公司)、中环国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泸州鑫格商贸有限公司4家单位。法院通过判决书、调解书确权了建投天顺公司750.96万元债权,但欠款单位未按判决书、调解书执行。截至2025年6月23日,已回款302万元,剩余448.96万元未得到执行。目前招选人仅执行回部分金额,且法院查控欠款单位账户无资金,公司也无财产线索可供执行。现启动风险代理执行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选有执行回款能力的律所或财务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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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欠款单位 |
执行依据 |
欠款本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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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华健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2022)川1521民初140号调解书 |
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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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环国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川1521民初3182号调解书 |
37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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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川1502民初3816号判决书 |
3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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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泸州鑫格商贸有限公司 |
(2023)川1502民初3991号判决书 |
4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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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50.96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执行案件风险代理服务。
2.2 服务期:期限12个月,双方可根据执行情况或线索续签。
2.3 服务地点:(请登录)
2.4最高限价:招选限价为不超过执行到位金额的20%。
2.5 项目预算:约90万元(最终按实际回款金额计算)。
2.6服务要求:
(1)全面负责华健德等4个执行案的后续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欠款单位的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参与执行和解、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等相关法律程序(针对律所);或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债务催收工作,与欠款单位沟通协商还款事宜,推动执行案件的进展(针对财务公司)。
(2)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或催收计划和工作计划,定期向建投天顺公司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执行或催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3)积极与执行法院(针对律所)或相关方(针对财务公司)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提高执行或催收效率,尽最大努力实现执行回款目标。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守建投天顺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案件信息。
2.6代理费用要求:
(1)代理费按照执行回款金额计算,限价为执行回款金额的20%。参选方应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具体的代理费比例,该比例不得超过限价。
(2)代理费支付方式:执行款到账后,建投天顺公司按照实际执行回款金额和约定的代理费比例向参选方支付代理费。参选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针对律所),或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针对律所)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2日18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5年 8月29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