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一氯二乙基铝(AM)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一氯二乙基铝(AM)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有机合成厂一氯二乙基铝(AM)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氯二乙基铝(AM),适用于乙丙橡胶合成装置,用于合成乙丙橡胶的催化剂,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反应釜中。
2.2招标范围:一氯二乙基铝(AM),数量:共475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25年9月-2026年12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
2.6最高投标限价:2185万元,不分标包。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7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出库结算且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2.8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其他要求:
2.9.1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9月 -2026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合同或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集中采购结果,将视情况及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确定继续执行或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2.9.2包装。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回收的包装物由中标人自提,交付界面为使用工厂,交付后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9.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
2.9.4试用。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化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2.9.5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2.9.6调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价格机制,若原材料成本(或人工成本)变化对产品价格的影响超过 ±5 %且持续时间达 30 天,则对采购价格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1.1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4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3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中国境内标的物或其稀释溶液在聚烯烃装置上的良好使用业绩。
(3)业绩数量:至少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与供货合同对应的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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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5-08-25 20:00:00至截止时间2025-09-0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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