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投忻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晋交投经营函〔2025〕112号、山西交投忻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13号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交投忻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请登录)
四、采购项目概况:按照交投集团关于山西交投忻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购置防撞缓冲车批复及公司实际日常养护工作任务需求,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能力,现需购买4台防撞缓冲车。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包括购买4台防撞缓冲车,具体内容以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4.供货地点:山西交投忻阜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5.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规范,交货时须提供车辆整车出厂检验单和车辆一致性证书,车辆生产日期必须为2025年1月以后且能够办理车辆挂牌(采购人所在地)等手续。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唯一授权的经销商,如为经销商,另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防撞缓冲车)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防撞缓冲车(防护等级≥100K)的供货业绩;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自身或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采购,否则其响应均做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18时00分~2025年8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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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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