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看守所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陇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陇西县看守所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住建发【2025】19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局拟通过预算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渠道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对陇西县看守所院内的外边平层和食堂、外边大楼(右边)、外边大楼(左边)、进监区通道、监区大楼、监区围墙、监区内部大厅及一楼监区通道、监区室内、监房、监房活动区域、监区二楼楼道外墙面、大门及监房门油漆、洗手间、矿棉板吊顶拆除及维修、广告条和办公室吸顶灯、屋面防水改造等内容进行维修改造。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看守所;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2日,竣工日期2026年01月20日,总工期120天;
2.4 资金来源:财政局拟通过预算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渠道统筹解决;
2.5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4日至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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