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二供中心臭氧消毒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EG-2
1.3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x财政资金x其他:/
1.6最高限价:16200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1.7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二供中心采购81台臭氧消毒设备,旨在为水箱系统配备高效的臭氧消毒器,通过实时在线灭菌和消毒,减少微生物污染风险,确保水质安全。同时,减少人工维护频率,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一种智能化、环保的水箱消毒方案。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81台水箱臭氧消毒设备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R交货期x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2.3地点:x建设地点R交货地点x服务地点位于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R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详见技术需求书
2.5其他:x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x(1)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
x(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x(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x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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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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