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TZZ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国家东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第二批次设备物资-宣传、文体等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第一标段:宣传文体设备1442349.00元;
第二标段:LED屏1099933.00元;
第三标段:教学设备150620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方需提供详细设备配置明细及报价,采购方有权利根据需求调整配置。
第一标段:宣传文体设备一套;
第二标段:LED屏一套;
第三标段:教学设备一套;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等。
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所有标段均允许兼投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3)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3.3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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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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