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5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施工服务项目,项目预算800000.00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5年长沙分公司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实施地点:电信岳麓分局洋湖办公楼、电信岳麓分局洋湖宿舍楼、电信大成桥综合楼、中国电信望城区大泽湖街道东马小区。
1.2.3计划工期:以订单约定的工期为准。
1.2.4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1.2.5保修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有防水要求的项目免费保修期为5年,其他项目免费保修期为2年。
1.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7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2.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1.2.9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对附件一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报价整体折扣100.00%,报价折扣按百分比形式填报(例如:整体报价折扣(%)打98折,即填写98.00%)。其中安全生产费不打折,安全生产费统一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计取,安全生产费=综合单价/(1+3%)*3%。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2.1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2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注: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相关规定。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1.3.1企业主要负责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3.2项目负责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1.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3.4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每类证书不少于1人,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仅算作一人,不得重复。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还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社保证明。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7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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