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发挥档案资源的价值,解决好档案收集、保存和利用的问题,充分发挥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现开展2025年人力资源部档案整理项目的采购工作。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在职人事档案专审及复审、在职人事档案整理、新入职档案整理及专审、日常档案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其他档案资料整理等档案整理工作。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48.26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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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质量、技术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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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5年人力资源部档案整理项目 |
详见1.2.2 |
详见1.2.3 |
详见1.2.4 |
1.2.2质量、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3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1.2.5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3:报价表》,供应商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允许机构授权,即:由总公司授权其下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由其下属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者证明文件。
2.1.2 供应商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3 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的1例档案管理相关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和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注:(1)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甲方订单或结算单据等有效证明材料。(2)业绩金额的认定:单项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对应的发票金额累计为准;(3)业绩时间的认定:单项合同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框架合同下对应的订单时间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结算单据为准;(4)合同对应的发票:与该项目案例对应的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5)网上税务系统查询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6)涉及多个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一个标包视为一个单项项目。单个项目合同含税金额以合同含税总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3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8月28日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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