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采购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
三、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韦一煤矿中煤三建二十九处韦一项目部。
(2)工期及质量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9处物资公司出具采购订单按计划分批送货;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3)项目内容(范围):韦一项目部年度物资计划采购招标文件第八章“物资清单报价表”。
(4)其他相关要求:无。
2.招标控制价:标包一控制价:1983661.38元(不含税);标包二控制价:1341624.16元(不含税);标包三控制价:1255449.40(不含税)。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3个标段,拟选择3个中标人。
4.中标规则:
(1)每个标段分别确定1家中标人。
(2)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并可在多个标段中标。
(3)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及上述规则确定的中标方案。若中标人拒绝接受,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招标单位有权不作解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资格要求:
可以承揽此项业务的供应商,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及经济方面的违约行为。
2.资质、证书类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诈骗有关的犯罪或因合同欺诈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履约信用以“信用中国”报告为准,投标人需自行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并提交相关信用信息报告。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五金材料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项目经理要求:无。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日【9】时【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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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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