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安金融商务区9#双子塔东塔及裙房9-1#装修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房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泰安金融商务区9#双子塔东塔及裙房9-1#装修工程项目机房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编号:SJ-(请登录)
2.3 建设地点:(请登录)
2.4 建设规模: 位于9#双子塔东塔四层,包括信息机房、网络机房、走廊及其他配套功能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719㎡,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装修、配线、机柜、电源系统,动力设施,监控系统,综合布线和附属配套等;
2.5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图绘制,验收移交(包含竣工检测、机房评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服务等内容。
2.9 最高投标限价:1788.624058万元;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拟派项目经理兼任);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或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领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8月2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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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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