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名称:紫金山项目2025年钻前及零星维保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HRY……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兴县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中标人应负责完成紫金山项目2025年钻前及零星维保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技术交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应负责完成招标人指定井场的钻前施工工程、零星维修施工、工程道路维修及技术交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井场面积、工程道路长度、宽度等工作内容招标人将以派工单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每次工程的派工单、技术交底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须明确知悉,招标人对具体工作量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同意并保证不因工作量的原因要求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条件及质量标准。
2.7工期:
钻前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向乙方下发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始起算,单个井场钻前工程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派工单》中载明的工期为准)。
零星维保工程施工工期:每次零星维保工程施工工期以甲方下发的派工单中载明的期限为准,乙方应在派工单中载明的期限内完成该次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完工验收合格。
如因冬季天气原因,水池及其他土建工程等不能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可待具备条件后再施工,施工工期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且工期可相应予以顺延。
2.8缺陷责任期:钻前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1年,自该井场钻前工程通过招标人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零星维保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1年,自该工程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以社保凭证为准);
3.3投标人须通过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政策原则取消许可证办理的,提供相关证明);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3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8月2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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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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