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新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名称:2025年新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项目概况:对滨河大道至莲花山路大中修工程、新泰市2025年县道养护工程、2025年新泰市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新泰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工程在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环保等方面达到预期要求,同时协调各方资源,最终实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高效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采购标的数量: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服务要求:以“严格监理、科学管理”为核心,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把控质量、安全、进度及环保目标,同时结合地方规范细化要求。监理单位需配备专业团队,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耐久性和群众满意度;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施工中的有关安全要求,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时限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2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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