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工业盐酸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业盐酸年采购量:600吨。工业盐酸浓度≥31%;其他要求:工业合成盐酸,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铁(以Fe计)≤0.002%,灼烧残渣≤0.10%,游离氯(以Cl计)≤0.008%,硫酸盐(以SO42-计)≤0.0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工业盐酸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4256)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工业盐酸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供依法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7、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 2025年08月2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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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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