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名称长沙城西车管分所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为湖南长沙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城西车管分所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沙市湘江新区。
2.3 项目概况:长沙城西车管分所建设项目位于湖南长沙湘江新区莲花镇莲花社区莲善路与莲雨路交汇处东北侧,占地面积约20亩,建设内容包括:(1)管理用房的装饰装修工程:车管所用房共计两层,共计1675.94m2,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对现状部分隔墙进行拆除,新建部分隔墙,墙面装饰、吊顶、地面砖铺设、工作台砌筑、电力与通信管线布设、照明、门窗制作安装等;(2)钢结构工程:拆除现有场地摩托车驾校的临建设施,新建一个30×20.4m的钢结构棚,净空高度6m,以及部分配套设施;(3)配套设施工程:绿化移栽与铲除,场地硬化与沥青混凝土铺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及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及图纸。
2.4 项目预算:149.147973万元(含税) ;
2.5 比选范围:长沙城西车管分所建设项目,管理用房改造,改造范围包括墙体拆除及新建、天棚拆除及新建,墙地面装饰,强电、弱电改造,门窗拆除及新装;室外绿化带拆除及地面硬化,停车位施画;室外轻钢驾考中心拆除;新建钢结构网架棚。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实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u201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u201D查询为准);
3.2 企业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A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入围工程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钢结构项目施工业绩。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与本项目相关的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4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5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6 比选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8月22日至 2025年 8 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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