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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2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工业园三期科工路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2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1栋4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1#厂房,占地面积约113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8216平方米;2.新建1栋2层筋混凝土结构2#厂房,占地面积约3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70平方米;3.新建1栋2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3 #厂房, 占地面积约2 0 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14平方米;4.新建附属用房占地面积37平方米,建筑面积37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垃圾收集点等其他工程;5.新建2条20米宽的产业园配套附属道路,总长度约662米。

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等。

3、招标控制价:1557847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最高限价为:152957100.00元,设计最高限价为:2262100.00元;勘察费最高限价为:565500.00元。

4、建设地点: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工业园三期科工路;

5、建设工期:72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45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2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1栋4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1#厂房,占地面积约1132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8216平方米;2.新建1栋2层筋混凝土结构2#厂房,占地面积约3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70平方米;3.新建1栋2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3 #厂房, 占地面积约2 0 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14平方米;4.新建附属用房占地面积37平方米,建筑面积37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地、垃圾收集点等其他工程;5.新建2条20米宽的产业园配套附属道路,总长度约662米。

工期(交货期)

72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4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557847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勘察方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④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至开标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

⑤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至开标时间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若同时满足市政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则可拟派一个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承诺书)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3日00:00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4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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