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及回收)(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8,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及回收)):
采购包预算金额:8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8,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51227-电梯 | 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回收) | 2(部) | 否 | 完成5号楼2部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回收) | 888,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起60天内全部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2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及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22 至 2025-08-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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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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