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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及回收)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及回收)(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8,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及回收)):

采购包预算金额:8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8,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51227-电梯 莆田市第一医院5号楼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回收) 2(部) 完成5号楼2部电梯采购安装(含旧电梯拆卸回收) 888,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在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起60天内全部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20天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及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电梯准用证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22 至 2025-08-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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