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1:干线运输(空运)服务供应商采购
包件2:干线运输(海、铁、公)服务供应商采购
包件3:海外仓服务供应商采购
包件4:国际清派服务供应商采购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国际业务分公司2025年商业渠道供应商增补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
(1) 为满足国际业务“转型转向”发展要求,加快分散市场与业务布局,拓展新兴市场潜力,给客户提供更快捷优质商业运输等渠道,采购中心拟开展新一轮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国际业务分公司2025年商业渠道供应商增补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9,050万元。
(2) 合同期限:签约之日起至2027年11月。
(3) 各包件供应商入围数量为N-1(如N≤3,则重新招标;如有效参标数N>3,则最低入围数为3)。(N为有效投标人数量)
(4) 本项目供应商可报名1个或多个包件,可中标1个或多个包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 本项目不能存在以下情况:
1) 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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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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