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南区1号库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1.2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和平村
1.3建设规模:兰州物流园有限公司南区1号库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包括灯具、卫生间、消防设施、墙面恢复等维修。
1.4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8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出具的为准)。
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相关截图打印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2.4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2.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请登录)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 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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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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