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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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年承销费率最高限价 |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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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3.8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融机构选定 |
1 |
项 |
1449 |
0.15% (即15BP) |
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13.8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以实际发行为准),利率随行就市,按资金需求择机分批发行,具体采购内容及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符合《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条采购当事人第(四)款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龙湾区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特定要求: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2.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 具备行业监管部门认定的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会员资格(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如供应商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文件或提供省级机构(一级机构)授权文件(如分支机构已是直属总机构的一级机构,则无需再提供授权书),如无明显确定为省级机构(一级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
2.4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内成员(含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二个;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内成员均应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第1、2.1、2.2、2.3条要求;
④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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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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