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机场地服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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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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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大型新能源摆渡车 |
1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培训及验收准备工作。 |
温州机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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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新能源加高客梯车 |
2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调试、培训及验收准备工作。 |
温州机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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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段一和标段二允许兼投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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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除上述①至④资格要求外,标段一特殊要求如下:
a.非制造商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拟投核心产品( 大型新能源摆渡车 产品)的代理证书或销售证明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除上述①至④资格要求外,标段二特殊要求如下:
a.非制造商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拟投核心产品( 新能源加高客梯车 产品)的代理证书或销售证明或制造商授权书;
b.投标型号 新能源加高客梯车 必须是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9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