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功能区标准件(充电标识、辅助功能标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加油站形象功能区标准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内蒙古销售公司所属12家企业及3家控股企业的充电标识和辅助标识的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区域:(1)东部区域包括: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销售分公司及霍煤石油公司,占比约40%;(2)中西部区域包括: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包头销售分公司及宁鹿石油公司,占比约60%。比例上下浮动5%。形象功能区标准件清单及形象功能区标准件清单详见附件1《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规格及报价表》。本项目概算金额为300万元(含13%增值税)。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所属企业项目所在地。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订购之日起20日内交货。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按照销售公司《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手册》技术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条件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2名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承揽中西部区域,第二名承揽东部区域。第一名工作量占比约60%,第二名工作量占比约40%,上下浮动5%。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招标项目中辅助用品标准件标段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标段两个标段同时中标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为上述中标供应商,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8月27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日8时4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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