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武当山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场道工程
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堰武当山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场道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湖北省、十堰市、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机场飞行区指标维持4C。在现状跑道南侧新建1条2600米的等长平行滑行道(道面宽度按E类控制,总宽为C类),道面宽23米,道肩宽1米,跑滑间距172.5米。在新建平行滑行道东端道面内设置1个隔离机位。新建3条垂直联络道,其中在跑道西端新1条端垂直联络道和1条旁通垂直联络道(道面宽度按E类控制,总宽为C类),端垂直联络道道面宽 30.5米,旁通垂直联络道道面宽 38 米,道肩均宽1米,问距 200 米在跑道东端新建1条端垂直联络道(C类),道面宽16.5米道肩宽5米。在距跑道东端1700米处新建1条快速出口滑行道(道面宽度按E类控制,总宽为C类),道面宽23米,道肩宽1米。扩建钢筋网围界和巡场路等附属设施。
在13号跑道端新建1座北灯光站,在现状消防救援站西侧扩建1座消防救援站及消防训练场。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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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包件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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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碎石(玄武岩10-20mm) |
4.25-20cm |
吨 |
60000 |
包件1 |
级配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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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碎石(玄武岩30-40mm) |
4.25-40cm |
吨 |
50000 |
级配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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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碎石(玄武岩20-30mm) |
20-30mm |
吨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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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皮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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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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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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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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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碎石(玄武岩10-20mm) |
4.25-20cm |
吨 |
150000 |
包件2 |
级配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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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碎石(玄武岩30-40mm) |
4.25-40cm |
吨 |
100000 |
级配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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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山皮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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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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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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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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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山机场施工现场
2.4 交货期:地材预计使用时间为2025年8月-2026年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形式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贸易商的要求提供其投标物资制造商的制造商授权书。
3.1.2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个工程项目地材的供货合作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1.4 技术服务要求:投标人须在现场配置一名服务人员,及时对材料供应进行服务,包括不限于材料进场前料源质量把控和进场时材料表观质量初步验收等工作,服务期限材料开始进场至供应结束。
3.1.5履约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登记,未列入中国交建、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民航建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信用查询结果截图,不提供或查询出现“黑名单”“失信惩罚”“失信被执行人”等结果,其报价均将被拒绝:
查询渠道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查询渠道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渠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1.6税率要求: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含税报价按照含税报价/(1+税率)计算不含税报价,使用计算后的投标人不含税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3.1.7投标人可以同时对2个包件进行投标,但不得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包件中综合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中标数量较大的包件2。
3.2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
4.货款的支付条件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条件:
支付时间及比例:买卖双方以每3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期结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核对数量办理结算,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5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后付至货款结算额的80%,剩余货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2年内支付给卖方。若买方未收到发票,买方有权拒绝付款。货款支付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4.2 支付方式:100%金融产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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