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4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64888.8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DN600钢混雨水管274米、DN800钢混雨水管120米、DN1000钢混雨水管15米及DN300HDPE雨水口连接管220米;新建φ1000雨水检查井9座、φ1250雨水检查井6座、φ1500雨水检查井3座及单篦雨水口29座。铺设DN400球墨铸铁污水管415米,并新建φ1000污水检查井15座;安装单臂路灯22套,同步铺设配套管线。完成道路恢复及病害处置后加铺约9100平方米6cm沥青,恢复人行道约680平方米;并增设交安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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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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