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市本级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勘察咨询服务 已由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以 《双鸭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双政规〔2025〕1号 )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 地方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咨询服务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市本级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勘察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2.3建设规模:双鸭山市市本级建筑垃圾消纳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勘察等相关咨询服务。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勘察咨询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为:178,500.0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46,400.00元,工程勘察费:132,1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勘察: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勘察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工程勘察资质一方,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一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2个。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由其它专业负责人兼任);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工程勘察资质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3.3可研编制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 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至 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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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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