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第 SG02标段项目部移动钢护栏租赁项目。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且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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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租赁材料名称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使用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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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
移动钢护栏 |
A级移动钢护栏 |
高度不低于80cm |
m |
35000 |
2025年8月至项目结束 |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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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级移动钢护栏 |
高度不低于90cm |
m |
12000 |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最终租赁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租赁期限为项目结束,无固定使用时间。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2.4交货地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第 SG02标段项目部(项目施工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国内工程项目中移动钢护栏的租赁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代理商若代理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则代理的对应品牌的生产厂家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2)制造商已参与投标的,该制造商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若存在相同品牌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则取制造商投标有效,其代理商投标无效。
3.6 其他要求:A级、SB级可移动钢护栏均须通过国内有资质检验机构的检验并提供相应合格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检测报告。A级、SB级可移动钢护栏均应根据《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的要求进行检测,小型客车、中型货车和中型客车进行3次实车足尺碰撞试验,并取得合格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附有试验护栏的详细构造图纸),A级、SB级可移动钢护栏最大横向动态位移W值均应小于1.5m。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9月05日 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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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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