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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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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玉屏县野鸡坪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发[2020]18号、玉发改发[2025]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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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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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玉屏县野鸡坪片区(温氏集团、飞凤家园、贵福菌、姬康医院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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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规模:新建排水管道总计14.95km,其中雨水管道总长3091米,检查井138座,雨水口123个,排出口3座。污水管道总长11859米,检查井506座,化粪池70座,接户小方井350座。DN500-DN700管道工程总长1665米,放水阀井2座,空气阀井2座,(温氏集团、飞凤家园、贵福菌、姬康医院片区部分内容)。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申请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45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0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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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合同估算价:4734663.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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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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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玉屏县野鸡坪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温氏集团、飞凤家园、贵福菌、姬康医院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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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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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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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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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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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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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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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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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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