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黄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46.45万元
最高限价:4446.45万元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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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货物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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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城发贸易有限公司环卫车辆采购 |
1项 |
4446.4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与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提供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开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同时供应商应当将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扫描,编制到投标响应文件中,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五、报名时间: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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