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镇江市烟草公司句容分公司2025年配电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镇江市烟草公司句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44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拆除配电房11台配电柜,按照设计规范,对配电房进行改造,拟采购安装配电柜11台并对辅助设施设备进行规范性改造;配电房位于地下室,工作环境比较潮湿,拟采购除湿机一台;改造配电房照明设施。具体项目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镇江市烟草公司句容分公司2025年配电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7.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9.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响应。
11.遵守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的相关规定。
12.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8)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9)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
10)符合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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