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限制厂区盘活处置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二、项目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司闲置资产处置策略,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闲置厂区进行分阶段盘活处置,处置方式为多业态的现状盘活与商业开发相结合。
本次项目内容为一期配套工程施工,涉及区域为A区域及B区域(部分)。
一期工程恢复A区及B区部分建筑(包括103车间、105车间、127车间、118车间、消防队、中化、粉针溴化锂等建筑)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供暖、供电设施、网络、弱电,以使厂区建筑满足基础招商出租条件。需要对粉针溴化锂厂房及水池进行改造,对供电、供水、供暖、消防外网进行施工,排水系统进行改造。一期工程总投资约984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中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
3、监理人员必须专职,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间,不得再兼任其他监理项目的其他职务,若监理公司项目部人员变动,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报,待业主批准后方可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时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五年类似规模项目业绩成果至少1个。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议标。
五、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六、报名
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9:00至16:00。
二、项目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司闲置资产处置策略,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闲置厂区进行分阶段盘活处置,处置方式为多业态的现状盘活与商业开发相结合。
本次项目内容为一期配套工程施工,涉及区域为A区域及B区域(部分)。
一期工程恢复A区及B区部分建筑(包括103车间、105车间、127车间、118车间、消防队、中化、粉针溴化锂等建筑)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供暖、供电设施、网络、弱电,以使厂区建筑满足基础招商出租条件。需要对粉针溴化锂厂房及水池进行改造,对供电、供水、供暖、消防外网进行施工,排水系统进行改造。一期工程总投资约984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中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土建、水暖、电气)监理工程师各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监理经历。
3、监理人员必须专职,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间,不得再兼任其他监理项目的其他职务,若监理公司项目部人员变动,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报,待业主批准后方可更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时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五年类似规模项目业绩成果至少1个。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议标。
五、投标有效期:180个日历日。
六、报名
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工作日9: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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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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