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
2.2项目规模:现有4台燃煤锅炉(型号:DZW14-1.0/115/70-AⅡ)用于供暖,每台供暖面积约17.6万平米,现需对以上四台锅炉烟气深度治理,满足排放要求。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内到厂安装调试,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4交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针对燃煤层燃炉的燃烧方式,给出配套治理设备的配套技术方案,治理瞬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超高,控制烟气氮氧化物瞬时浓度3000-4000mg/m3、二氧化硫瞬时浓度2000-3000mg/m3分别稳定控制在200 mg/m3的限值要求内。并能结合现有工况将脱硫脱硝废水和除渣除灰废水进行脱泥处理。处理烟气量达到30000 Nm3/h。由中标单位负责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配置、安装调试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须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认证。
⑥须具有ISO9001认证。
⑦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2)业绩要求:
①须提供近两年内具有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或者技术开发案例(合同扫描件,如所供货物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
(4)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经销商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单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①、⑦;(4);(5)。
④联合体中负责机电设备安装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③、④,负责成套设备设计选型的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②。
⑤联合体成员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6)。
⑥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1)⑤、⑥。
⑦联合体成员应满足负责本项目部分的资格要求(2)。
⑧联合体配备的项目经理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①。
(7)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分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下午16:00时前(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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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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