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所投产品技术能力“3、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4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以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评审依据。”修改为:“3、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240m得4分;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试验塔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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