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27 17: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道520线K7+500~K36+346段沉陷处治及安全设施完善
专项工程施工项目水泥混凝土、热拌沥青混合料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520线K7+500~K36+346段沉陷处治及安全设施完善专项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咨公路养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施工计量(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混凝土、热拌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520线K7+500~K36+346段沉陷处治及安全设施完善专项工程,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境内520线K7+500~K36+346段,全长28.846公里,维持原路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该路段存在路基路面沉陷、边沟、排水沟损坏等病害,标志、标线、护栏不完善,防护能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内容为:①恢复路基、路面,完善排水设施;②修复、更换部分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
项目所在地分布于临汾市尧都区。工程类型为养护施工应急养护。工期为150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6月1日~2025年10月3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2本次招标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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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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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25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1611.08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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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30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4663.88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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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35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23.95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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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40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692.77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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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水泥剂量5% |
吨 |
5315.04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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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粗粒式沥青碎石 |
粗粒式沥青碎石调平层(级配参考 AC-25 粗粒式) |
吨 |
782.21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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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 |
吨 |
431.24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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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5 |
吨 |
358.62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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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 |
AC-13 |
吨 |
1258.99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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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 |
AC-16 |
吨 |
674.31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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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 |
AC-20 |
吨 |
485.77 |
含材料、拌合、运输 |
本次招标货物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期间分批供货。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甲方有权视工程需要情况进行调整混合料采购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在供货不达预期或质量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3招标物资质量标准和技术性能指标
物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沥青混凝土表面层所采用的改性沥青,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山西省对SBS改性沥青的技术标准要求;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与SBS有良好配伍性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下面层的沥青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各面层所选沥青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中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粗集料、细集料和填料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有关规定;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分层摊铺碾压。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低于42.5级,并选用终凝时间较长的水泥,不得使用快凝水泥、早强水泥及受潮变质水泥。基层水泥剂量按5%控制,最终剂量应以试验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为准。集料压碎值不应大于30%,碎石采用当地石灰岩加工。水泥稳定碎石压实度要求≥98%,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5Mpa,且不宜超过高限。
2.4报价要求(注明税率):固定单价:含税落地单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包装费、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增值税金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税费、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2.5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料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乙方办理货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法定注册信息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如果乙方接受货款的账户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本合同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结算数量以实际到场并经甲方验收的合格产品为准,乙方应在结算单签认后5日内,向甲方开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在收到项目业主计量支付后第一次支付70%,第二次支付27%,剩余3%作为质保金。
2.6验收方式
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在4天内给予调换,并承担往返的运费。
招标人不组织预备会,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项目联系人见下文),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经销商)。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累计完成至少1项水泥混凝土、热拌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及类似物资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
3.1.3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咨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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