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2222025060004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2025-01301
3、项目名称:阳新县富池镇良畈采石厂矿山生态修复提档升级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93(万元)
6、最高限价:85.93(万元)
7、采购需求:
阳新县富池镇良畈采石厂矿山生态修复提档升级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成本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工程计量等监理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工环或地质类或水文类高级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23日至2025年08月2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