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州区417号、443号两座公厕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442914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州区417号、443号两座公厕升级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州区417号、443号两座公厕升级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州区417号、443号两座公厕升级改造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以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放至投标文件中,详见采
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可
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放至投标文件中,详见
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月的
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
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
下两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
7.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投标人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放至投标文件中。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2 08:30到2025-08-29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2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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