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6.85
最高限价(万元):96.85
采购需求: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审计及移交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监理人签定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瑞丽口岸丙冒查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允许更换。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提供办理本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若中标后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而影响项目开工和工程进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监理服务;(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能满足工程需要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本项目拟派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25 06:00至2025-09-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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