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高速公路无人机自主巡检系统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QTC
1.3采购人:河南交建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到位
1.6最高总价限价:970000.00元(含6%增值税)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高速公路无人机自主巡检系统服务。
2.2服务内容:
开发一款高速公路无人机自主巡检系统,主要涉及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AI病害智能识别系统、养护数据收集处理系统、养护智能决策系统、病害态势分析系统等。
2.3服务期限:180天。
2.4服务地点: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段、呼北高速三门峡段等。
2.5服务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及时高效解答采购人的有关问题,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施工技术咨询或施工信息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3人员要求:无人机巡检系统试运转人员1名。(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6日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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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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