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对二甲苯装置能效提升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化工二部对二甲苯装置能效提升项目可研批复》(金陵石化工单〔2024〕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化工二部对二甲苯装置能效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3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914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歧化板换更换、两台空气预热器更换、阻火器合规性改造三方面内容。(一)歧化反应进出料换热器E101原位更换为缠绕管换热器,利旧原有基础,钢结构平台适应性改造。(二)更换2台空气预热器。 1.三合一炉空预器由扰流子+热管式更换为板式+铸铁板翅式,配合增设一套CO监测控制系统,原有框架改造、新建基础。2.二合一炉空预器仍采用板式+铸铁板翅式,尺寸增大,取热负荷增加1.5MW,原有框架改造、新建基础。(三)5台加热炉燃料气和长明灯支管并联设置2台阻火器(一开一备),共20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 级)及以上;
(4)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兼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1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二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上传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8月2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 16 时00 分。
(3)标书款200元,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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