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漳县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两部分,分别是设备采购和系统集成。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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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服务 地点 |
货物质保期 |
服务维保期 |
到货期 |
交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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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漳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漳县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信息化建设项目 |
货物服务 |
详见询比文件 |
/ |
甘肃省定西市漳县 |
自终验之日起一年 |
自终验之日起一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日历日) |
设备到货后30日之内交付(日历日) |
1.2.1 采购内容
防火墙设备1台、MCU1台、SIP服务器1台、会议分体式终端1台、会议摄像机2台、会议电脑2台、MCU会议一体式终端5台、气象六要素传感器6台、物联网关6台、抱杆机箱6台:太阳能胶体供电系统6台、太阳能胶体供电监控系统3套、太阳能语音播报系统10套、所有视屏录像储存服务器1套 ,集成服务1项。
1.2.2 项目规模:60万元(含税,设备税率13%,服务税率6%)。
1.2.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设备最高响应限价为32.884956万元(不含税);服务最高响应限价为21.54717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防火墙设备、MCU、SIP服务器、会议分体式终端、会议摄像机、会议电脑、MCU会议一体式终端、气象六要素传感器、物联网关、抱杆机箱、所有视屏录像储存服务器响应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注:(1)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响应。
(2)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防火墙设备、MCU、会议分体式终端、MCU会议一体式终端),应提供有效的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扫描件。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官方核查渠道为: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审批-网上服务-证书查询(网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承诺函为准)。
2.1.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函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2022年9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9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9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2电子评审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询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b.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c.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d.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e.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f.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2日08时30分至2025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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