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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SDGP370900000202502000212 |
项目名称 |
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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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 |
建设性质 |
小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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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SJ-GC-20250819-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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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SJ-GC-20250819-01-01 |
招标类别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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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项目立项文号 |
泰路计函〔2025〕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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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泰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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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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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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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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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30日历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投资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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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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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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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泰安市普通国省道定期维修工程维修里程423.484公里,工作内容是对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辖区内部分普通国省道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裂缝、坑槽、沉陷,路面标线磨损、标志破损,桥梁伸缩缝损坏等病害进行维修处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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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J-GC-20250819-01-01,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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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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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
本次招标共一个施工标段:施工一标段:本项目路线全长423.484km,负责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 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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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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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3年(2021年~2023年度或2022年~2024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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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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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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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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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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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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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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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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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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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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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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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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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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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