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单位:嘉兴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
1、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实施后的水体、水生态、底泥的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出具效果评估报告。
2、编制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环境效益评估报告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相关工作。
六、最高限价:185.08 万元
七、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八、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备案,且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环境工程(须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且CMA认证范围内必须包含:透明度(SD)、浊度、悬浮物(SS)、电导率、pH、溶解氧(DO)、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Np-N)、总氮(TN)、总磷(TP),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对象。(提供承诺书或者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5、未被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内部招标采购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单位和检测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1日起至 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止;
五、招标内容:
1、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实施后的水体、水生态、底泥的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出具效果评估报告。
2、编制嘉兴市九水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环境效益评估报告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相关工作。
六、最高限价:185.08 万元
七、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八、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备案,且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环境工程(须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且CMA认证范围内必须包含:透明度(SD)、浊度、悬浮物(SS)、电导率、pH、溶解氧(DO)、生化需氧量(BOD5)、高锰酸盐指数(CODMn)、氨氮(Np-N)、总氮(TN)、总磷(TP),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对象。(提供承诺书或者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
5、未被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内部招标采购失信企业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单位和检测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权利。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1日起至 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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