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天水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综合楼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天发改社会[2025]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水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省市级福彩公益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天水市救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市武警支队正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综合楼外立面提升改造:包括原有外墙涂料+保温全部拆除,更换为外墙岩棉保温一体板;台阶拆除面层,更换为花岗岩面层;2、综合楼顶棚提升改造:包括原有走道及一楼大厅顶棚拆除,更换为硅钙板顶棚;3、综合楼内墙改造:包括拆除墙体、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拆除原内门,安装防火门;4、消防提升改造:其中包括综合楼整体消防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093.19㎡,该建筑地上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173.77平方米;室外配套消防设施:包括室外消火栓管道敷设、室外消防强、弱电线电缆敷设;门房(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安装。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8日
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430.75万元,其中建安费359.88万元
2.5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 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文。
3.7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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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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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5年8月20日17:00——2025年8月25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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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
2025年8月20日17:00——2025年8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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