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穗开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在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1#宿舍、2#厂房、4#生产厂房和车棚一~车棚四建设6483.45kWp容量的分布式光伏系统,结合项目消纳情况及厂区供配电情况,拟采用10kV接入,通过1个10kV
光伏并网点接入。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最终方案以经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拟安装9726块635Wp全新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504块610Wp全新高效半片单晶硅组件。其他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贵港汉邦木业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承诺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C.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须提供近一个月(2025年07月)的社保证明。
D.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单独完成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容量不低于3000kWp
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并网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含装机容量)、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及并网验收证明文件】。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没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
/home)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2)分包商(如有)不得再分包或转让。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或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7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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