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MSDLZ
三、招标内容:
3.1确定1家供应商用于完成甘肃隆盛邮政实业有限公司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维护保障、监控(消控)值守服务、物资收发、物业收费等服务工作。
3.2资金落实情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按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经考核评估后按月据实结算。
3.3标包划分
按照采购服务类型,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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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履行年限 (年) |
预算费用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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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确定1家供应商用于完成甘肃隆盛邮政实业有限公司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维护保障、监控(消控)值守服务、物资收发、物业收费等服务工作。 |
3 |
747 |
四、预算金额:249万元/年,三年合计747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5.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资信证明)。
5.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6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5.7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9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5.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函)。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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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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