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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全椒海螺脱硫剂联合招标(2025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怀宁、全椒海螺2025-2027年度脱硫剂;

二、招标牵头单位: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数量及质量指标:

标段

标的内容

招标公司

数量(吨)

指标

1

脱硫水剂浓缩液

   怀宁海螺

   3200

比重(kg/m3):≥1.03

PH值:7-10;固含量≥15%

无氨基脱硫水剂

   7000

比重:≥1.03g/cm³ PH值≥8

高效脱硫粉剂

    600

PH值≥7细度:100目筛余≤10%

2

无氨基脱硫水剂

   全椒海螺

    600

比重:≥1.03g/cm³ PH值≥8

高效脱硫粉剂

   4000

PH值≥7细度:100目筛余≤10%

以上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实际以每家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四、合同周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五、交货方式:送货至怀宁、全椒公司厂区指定储罐内或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公司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专利,并确保专利说明书内容与现场现有脱硫系统匹配有效,如因产品专利引起的法律诉讼相关经济责任一律由卖方承担。

3.招标人不接受任何个人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4.投标单位在标书投标截止日前需委派技术人员到怀宁、全椒海螺公司现场进行排放值、工艺流程等勘查;投标前需递交检测确认记录表;未递交者视为无效报价。

5.报名渠道需提供脱硫粉剂成套设备,具备粉碎、自动加料、定量调节、中控操作等脱硫剂及配套设备专利,且专利配方中不能有氯元素等影响水泥质量的成分。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公司经营范围需涵盖环保材料技术开发或生产、销售等相关资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单位需知悉招标单位的《不侵权承诺书》内容,《不侵权承诺书》作为标书及合同签订必要附件内容,投标单位在标书制作中需将《不侵权承诺书》并签字并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无效投标、窜标和虚假行为认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

(1)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未按招标文件固定格式填报或擅自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4)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

(1)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单位。

(2)招标单位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评标组成员等信息;

(3)招标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投标单位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单位授意投标单位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投标单位为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单位之间约定中标单位;

(3)投标单位之间约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内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单位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单位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用、混传;

(6)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

(8)属于视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出现以上任意行为的,均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封存供应商管理,2年内不得参加怀宁、全椒海螺投标等经济业务。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8月31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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