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根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年度采购计划,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起重机设备进行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线路起自如皋石庄镇西侧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向南经石庄工业园、如皋港区后,于如皋华泰重工厂区处进入长江,设置主跨1208米的北航道桥跨越长江如皋中汊,经靖江民主沙岛后,设置主跨2300米的南航道桥跨越长江主江航道,于张皋汽渡西侧登陆,向南沿现状及规划259省道布线,先后跨越南沿江公路、港丰公路、规划金港专用铁路,止于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晨阳互通,接现状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
全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跨江段及引桥(如皋南互通至张家港北互通)采用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桥梁净宽2×18.75米;两岸接线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梁净宽2×1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北航道桥采用缆跨布置为(530+1208+530)米的双塔单跨整体式钢箱梁悬索桥。索塔采用门式框架外形、钢索塔结构及群桩基础;北锚碇采用沉井基础,南锚碇采用深层地基加固的复合地基圆形地连墙基础;南、北锚碇锚体均采用框架式混凝土锚体结构,主缆锚固均采用单股式无粘结预应力锚固系统;南索塔采用门式结构钢塔,塔柱总高217m(其中塔冠高9m)。
2.1.2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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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含税到场限价 (万元/台) |
单位 |
预计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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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1 |
平头塔式起重机 |
最大额定起重量20吨 |
155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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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2 |
汽车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50吨 |
85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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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限价含包但不限于货物主体、备品备件、硬件软件、专用工具、培训费用;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包装费;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质保、售后、吊装、安装、调试、保管及其他验收合格前可能产生的费用。
2.1.3 本次招标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人共同参考报价的基础,不作为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需求,最终采购数量以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1.4 本次招标,标的产品价格为运输到场的综合价格,包含质保期内应需方要求发生的所有现场技术服务费用。有效期内,四川路桥各直属企业采购同规格设备时,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备技术服务分公司与本次中标单位进行谈判并签订采购合同。鉴于本次采购设备的市场价格易出现波动,为合理确定最终价格,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投标人将根据当时的市场价对签约合同价格进行协商,并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价格,但招标人、投标人协商确定的签约合同价不得高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本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响应。
2.2 基本要求
2.2.1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产品技术成熟,使用性能安全可靠,同类型产品已进入市场3年以上。
2.2.2投标产品的出厂时间必须在交货时间点半年以内,且为全新产品。
2.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同意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范围约定、招标组织方式程序,且同意招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条款作为实际采购时设备购置合同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拟投标标的物内容。投标人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制造商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和授权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
49-01包件: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9-02包件: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近2个年度经审的计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整年的,按实际已成立的整年年限提供数据和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49-01包件①产品设计文件(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加盖鲜章。49-02包件不做此要求。
②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整机出厂合格证、结构材料材质证明书、焊缝需有探伤报告、主要部件外购件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③整机型式试验证明或者样机型式试验申请表(加盖鲜章)。
④三证合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等报价需要的资料(加盖鲜章)。
49-01包件⑤安装保护装置(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合格证(加盖鲜章)。
若投标人有知识产权保护,可对敏感图纸做脱敏处理(如关键尺寸模糊化),但需保留足够的技术评估信息,投标人因商业机密无法提供全套以上文件,可承诺中标购机后补交,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无法满足,视为违约。
3.1.4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起)标的物型号及以上型号累计具有不少于3套供货业绩。
业绩要求: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应能体现相关签订时间、销售数量、销售型号等内容,且相关业绩均是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
3.1.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其他要求:投标的外部协作方须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投标人具备所供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自 2025年8月22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8月27日23时59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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