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434.7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市渭城区新兴路街道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和大件垃圾收集房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6,434.7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6,434.7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056434.78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6,434.7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渭城区新兴路街道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和大件垃圾收集房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6)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渭城区新兴路街道标准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和大件垃圾收集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截止投标前1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社保参保证明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网络系统出具,且可以进行网络(二维码)真伪验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10)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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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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