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车辆拖移停放服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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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车辆拖移停放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所需车辆拖移停放服务(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根据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工作需要在工作中使用拖车、吊车以及车辆保管服务。服务单位根据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工作需要,分片区开展驻点、拖吊、以及车辆的保管服务。1、接受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统一调配,负责辖区内车辆的拖移、保管服务。2、必须提供足够数量和类型的拖车,开展驻点和拖移车辆工作。3、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符合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人员,做好工作台账,加强管理,保障保管车辆安全。4、实 1,9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中60%需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余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
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须将本采购项目中的上述预留部分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应明确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
服务的承接企业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21日 至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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