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机房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27778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1.277787万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括北校区共计13个机房防静电地板以及7个机房强电和弱电深度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如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月份,则时间要求为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9.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或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1.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和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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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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