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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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95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项目再生水利用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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