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复核报告作出了异议处理。本项目的异议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二、原评标委员会的复核结论如下:1、本项目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北京施道克环****公司的交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初步评审不合格。河南众森电****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资格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2、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招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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